YNN記者 賴福興/ 採訪報導
縣府向中央申請4200多萬推動東澳粉鳥林漁港計畫,在港區闢建整補區及停車場的多功能廣場,但停車場卻一直沒對外開放,經查後才發現地目使用分區還沒完成變更,引起縣議員陳文昌、林麗、呂惠卿等人的質疑,認為縣府團隊帶頭違法?對此,農業處長李新泰表示,廣場用地目前作為漁民整補空間,至於議員所指正的用地變更部分,目前正循程序辦理中。

縣議員林麗指出,東澳粉鳥林漁港廣場用地屬於林業用地,縣府在還沒完成土地變更程序,就闢建停車場等設施,認為縣府團隊帶頭違法,除要求依法開罰外,並要求移送監察院調查。

縣議員陳文昌、呂惠卿則補充指出,縣府這種只准州官放火的行為,如何使民眾信服,未來若有民眾比照辦理,縣府又要如何處置。

對此,農業處長李新泰表示,廣場用地目前作為漁民整補空間,至於議員所指正的用地變更部分,目前正循程序辦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