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即時新聞發展觀光條例修正加重裁罰 ...

發展觀光條例修正加重裁罰 宜縣府籲業者合法經營

宜蘭新聞 記者【石世民】【縣政府】採訪報導

為保障遊客的消費權益以及旅宿安全,立法院於今年1月通過「發展觀光條例」修正草案,並已經公布施行,將非法經營旅宿的業者罰鍰上限大幅提高,最高可罰處200萬元,以遏止違法旅宿之經營。對此縣府工商旅遊處將持續宣導、輔導及強化縣內旅宿經營品質,遏止非法旅宿經營,以維護縣內旅遊及住宿品質。

發展觀光條例修正部分條文,已經在今年4月2日經總統公布正式施行,將部分罰鍰提高,以遏止非法經營,包括未取得旅館登記之前罰則是10到50萬,而目前則是調高為10到200萬罰鍰,而未取得旅宿業登記,之前是6到30萬,而修正後調高為10到100萬元罰鍰。

另外未領取觀光旅宿登記證,而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或刊登營業之訊息者,裁罰金額原本是3到30萬,而現今則是調高至10萬至150萬元。

縣府工商旅遊處呼籲縣內所有的旅宿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而目前縣內列管非法旅宿計有218家,工旅處除持續進行稽查,以遏止非法業者停止非法經營行為,也將積極輔導業者合法經營。經由納管合法經營,由縣府與旅宿業者共同創造有秩序、安全及優良的旅宿環境。

宜蘭新聞 記者【石世民】
【縣政府】採訪報導

留下一個答复

請輸入你的評論!
請在這裡輸入你的名字

Must Read

spot_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