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新聞 記者【石世民】【員山鄉】採訪報導
根據房屋稅2.0新制規定,自住房屋必須由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理完成戶籍登記,才能適用優惠稅率,否則未設戶籍的非自住房屋,將適用2.6%~4.8%累進稅率,而最後申辦期限為3月24日,縣議員黃浴沂在稅務局人員提醒之下,感同身受,認為攸關民眾權益至鉅,因此特別提醒民眾要趕快去申辦自住房屋,以免被課徵加倍的房屋稅。

縣議員黃浴沂在稅務局人員提醒之下,特別感同身受,獲知房屋若未申辦自住房屋,將導致房屋稅負大幅提高,攸關自住民眾權益至鉅,因此特別出面提醒鄉親,所持房屋要趕緊去申辦自住房屋,而且必須由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理完成戶籍登記,才能適用優惠稅率(1.2%或1%)。

黃浴沂表示,民眾若是持有未設戶籍的非自住房屋,將適用2.6%~4.8%累進稅率,稅率將暴增1~3倍,導致房屋稅負大幅提高。


自住房屋是須設立戶籍,方可適用優惠稅率。 而非自住房屋則是採全國歸戶累進差別稅率,房屋愈多,稅率愈高。黃浴沂提醒鄉親趕快在3月24日前完成設籍,確保自住稅率優惠,避免不必要的稅負增加。

宜蘭新聞 記者【石世民】
【員山鄉】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