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新聞 記者【賴福興】【宜蘭市】採訪報導
房屋稅新制規定,自住房屋必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才能適用自住房屋優惠稅率,而縣內約有2萬7千戶還沒完成戶籍登記,因此財政稅務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檢視名下自住房屋是否已完成戶籍登記,如未設立戶籍,請於114年3月24日以前辦竣戶籍登記,以維護自身權益。

縣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自住房屋必須設立戶籍,才能享有最優惠稅率1.2%或1%,如未設立戶籍就會被認定為非自住房屋,稅率為2.6%到4.8%,相差1到3倍,影響納稅義務人權益甚鉅。

財政稅務局進一步表示,宜蘭縣的自住房屋大概有16萬戶,但還有約2萬7千戶還沒完成戶籍登記,因此呼籲納稅義務人檢視名下自住房屋是否完成戶籍登記,如未設立戶籍,請於114年3月24日以前辦竣戶籍登記,以維護自身權益。

而財政稅務局為提醒納稅義務人設籍,針對113年適用房屋自住稅率但尚未辦理戶籍登記者,進行2次掛號通知書,請收到通知的鄉親盡速辦理戶籍登記,以免權益受損。



宜蘭新聞 記者【賴福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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